9月1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对40本工程建设规范征集意见。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建筑防水提出了新要求,颠覆了现行“防水质保期5年”的规定,将以相当高的要求取代之!
规范条文2.2.2规定,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
结构不低于50年,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卫生间防水不低于15年,地下工程防水不低于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即50年)。
此外,还规定: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工程规范发布后将替代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作为约束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基本要求。接下来就要看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为5年”的规定会如何修改。
建筑防水工程分为三大块:地下室、屋面、室内,地下室防水是建筑防水工程的最难点,也是质量问题的高发区,而且一旦发生渗漏,后期修补更是难上加难!基于《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就是要做到“建筑不倒,地下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