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21年8月26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生活饮用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与居民日常生活、公共健康乃至公共安全都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表示。近年来,随着晋中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居民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数量逐年增长。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运行维护不规范,管理体制不顺畅,导致二次供水水压不足、有异味和杂质等现象时有发生,制定一部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提高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对保障居民“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共三十五条,分总则、建设和运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四章。条例首先规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工作职责,确立了管理原则;条例还创新了管理体制,倡导统建统管。细化了新建改建管理标准;条例明确了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主体,强化了管理约束举措,完善了水质管理;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王根元表示,今年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时,曾积极向全市征集意见,其中尽快出台城乡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名列前茅,群众关注度很高。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对居民普遍关注的责任主体不清晰、管理体制不规范、设施清洗检修不及时、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均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以最严格、全覆盖的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