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组织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供水企业,对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及设备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确保“最后一公里”公共供水水质达标。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建城〔2009〕24号)和《商丘市城市供水条例》有关要求,此次检查督导重点是,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完好,周边环境是否清洁,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否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毒台账,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否每季度对水质和水压进行监测,水质监测单位是否具备资质,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否配备专(兼)职设施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当地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否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洁、消毒和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台账等。
通过此次检查督导,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350余份,督促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和改造,确保管网末梢水水质达标和安全。
【来源:商丘市城管局_工作动态】